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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則成語典故,發生在春秋時晉國國都絳城,今新絳。公元 607年。見《春秋左傳·宣公二年》。
趙盾被晉靈公追殺,雖然大難不死,但卻沒有回到朝廷去。族弟趙穿不服氣,用計取得晉靈公信任,將屠岸賈從晉靈公身邊支開。然后在晉靈公到桃園喝酒游樂時,他指揮將士把晉靈公殺了。趙穿將趙盾接回晉都,趙盾便繼立晉文公的小兒子、晉靈公的叔叔黑臀為國君,這便是晉成公。太史董狐在《晉國春秋》上面寫著:“趙盾弒其國君!”并且在朝廷展示。這趙盾大吃一驚道:“不是這樣的吧?誰不知道我當時逃亡在外!”董狐耿直地說:“你身為正卿相國,國家大事全由你掌管!逃亡卻并未離開本國邊境,回朝卻不討伐反賊。這不是先生你弒君又是誰呢?”趙盾無言以對,只好由他去寫。后來的孔子作《春秋》,贊嘆董狐直筆道:“董狐真是古來的優良史官啊,書寫合法,不為隱諱!”
這則成語典故,說明史官之實事求是,秉筆直書,剛正不阿,不為尊者諱,在晉董狐筆。也說明趙盾是個開明卿相,雖不舒服,但卻尊重史官,不予加害。這種胸襟,更其偉大,值得學習。